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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服务信托在沪试点,助推意定监护“管人”“管财”分离

发布时间:2026-06-04 23:25编辑:admin已有: 人阅读


  上海在全国率先构建的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体系再进一步,引入信托机制为“老有所养”筑牢财产安全防线。

  上海金融监管局、上海市民政局、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、上海市委金融办今日联合印发

  “该模式与国家民政部门、上海市政府等相关部门正在大力推动的意定监护制度非常匹配。意定监护是‘管人’,信托公司是‘管财’。信托机制的引入,能够实现人身监护与财产管理权责分离,从而更好地防范道德风险。”上海信托战略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付宇翔对说。据前期了解,上海信托在养老服务信托领域的实践探索为

  根据

  养老服务信托应遵照资产服务信托有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,包括具备“意定支付”等养老服务功能的特殊需要信托、行政管理服务信托、家族信托、家庭服务信托等各类资产服务信托。

  

  

  2025年12月,

  上海金融监管局表示,意定监护是家庭监护与公共监护的有力补充。而信托机制的引入,则实现了人身监护与财产管理权责分离,从机制上守住财产安全底线,切实保障老年及备老群体合法权益,为上海养老生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。

  从信托行业角度而言,近年来,都市居民养老金融需求从单一资产管理向全场景养老综合服务转变,在此进程中,信托制度凭借其财产隔离、多元资产装入、代际传承等功能,正逐步填补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触及的服务空白。

  付宇翔表示,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创新试点,从制度上解决了信托层面的信任问题。“养老服务是现在信托业务发力的重要方向,但信托对老年人客群来说最难的还是信任问题,现在相关部门联合推动,对破解这个难题起到很重要的作用。”

  据上海金融监管局介绍,此次养老服务信托创新试点,也是上海继不动产、股权信托登记试点后,又一项信托制度创新,将为应对老龄化、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提供可可推广的“上海模式”。

  

  业内人士认为,本次试点的重要亮点为创新“意定支付”功能,通过制度设计彻底实现养老领域“管人”与“管财”分离。

  根据

  委托人可指定其信任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组织,作为其养老服务信托的“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”。受托人应按照信托合同约定,做好适当性管理,规范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运作,强化流动性管理,保障受托资产安全;同时可依托上海相关服务供给平台,根据委托人的需求,与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对接,完善对接养老服务的支付体系建设。

  业内人士表示,意定监护制度落地过程中,部分意定监护人兼具人身照护与财产管理权限,可能出现权责混淆、资金滥用风险。而引入养老服务信托后,意定监护人专注履行人身照护、生活照料、权益维护等“管人”职责;信托公司承担专业化“管财”职能,严格按照信托合同与合规指令管理、划转信托财产,全程把控资金用途、规范资产运作,并保障养老费用的可持续支付,实现人身监护与财产管理的各司其职。这种“管人”“管财”分离式运作模式,既保障了老年人失能失智后的生活照护不缺位,又杜绝了财产被挪用、滥用、侵占的风险,守住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底线。

  

  同时,

  今年以来,北京、上海等地均有“特殊需要信托+意定监护”相结合的养老解决方案落地。在付宇翔看来,相关案例的共同点是在信托架构加上意定监护机制,如今上海率先实现从个案到制度层面的推广,将对这一模式的持续优化和普及起到更大助力。

  上海金融监管局表示,下一步上海将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信托试点工作,推动试点案例落地,持续打造上海养老金融创新样本,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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