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新闻首页>国际 > 昆山鹏辉塑胶包装制品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

昆山鹏辉塑胶包装制品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

发布时间:2022-08-07 06:17编辑:admin已有: 人阅读


  7月6日,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﹝2022﹞83第185号处罚决定书。信用中国官网载明:昆山鹏辉塑胶包装制品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处以罚款2.214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

  昆山鹏辉塑胶包装制品厂成立于2009年5月22日,法定代表人金超,住所昆山市淀山湖镇马中路99号。


已推荐





图说新闻

更多>>
美国政府呼吁禁止TikTok限制的命令

美国政府呼吁禁止TikTok限制的命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