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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美邻居》获同意拍摄,备案单位为东莞市岭秀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发布时间:2025-01-28 08:40编辑:admin已有: 人阅读


  国家电影局关于2024年12月下全国电影剧本备案、立项公示的通知显示,片名 公示资料显示, 东莞市岭秀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9年,位于东莞市,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。企业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。

   主要股东信息显示,东莞市岭秀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郭艳芬持股100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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